• 上海市饮料厂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检测)要求

      饮料厂自行监测自行监测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以及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凡已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均需自觉开展自行监测,即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规定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编写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最新的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对所排放的废水、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厂界噪声等污染物开展监测。  生态环境部文件早有明确要求:发证企业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3个月内

    2020-06-15 环境检测 356

  • 水质检测-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HJ/T 51-1999

      上海环境检测热线(021-56572786)是一家具有CMA资质环境检测机构;成立于2005年,建设工程检测AT资质,卫生局批复检测单位。经营范围包括室内环境检测,公共场所检测,水质检测,住宅套内质量验收检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洁净室检测、环境验收监测、噪声检测、验房(一房一验),聚星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水质检测,集中空调通风检测,噪声检测,洁净室检测,甲醛检测,室内环境

    2020-06-15 环境检测 767

  •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检测卫生检测标准

      2007年7月1日,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2009年10月1日,《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也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SAG中检联可根据不同企业客户类型和检测需求,认真对待所有样品,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2020-06-12 环境检测 476

  • 上海生活饮用水检测服务有哪些单位?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安全关系着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卫生部门为保障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颁布了严格的法规来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管理。各项法规对供水尤其是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采样点位置、检验项目及监测频率等都有明确要求。  卫生部门明确规定:供水责任单位应定期检验水质并登记检验结果,水质检测工作,应当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二次供水检测要求  1.采样点设置在原水入口、设备出水口、末梢水。  2

    2020-06-05 环境检测 726

  • 什么情况下涉及二次供水和生活饮用水检测?

    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愈多的污染物排入水源水体,各种水质日益下降。现在人们对生产、生活对水质的要求却日益提高,水的安全和质量也越来越得到重视。现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有不同的水质标准和要求。一、我国水质问题一直困扰着居民生活,为了保障饮用水用水卫生安全,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类供水设施的水质采样点位置、检验项目及监测频率等。检验依据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

    2020-05-21 环境检测 299

  • 上海轨道交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

      了解上海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集中式空调系统卫生状况及比较不同时期集中空调系统的卫生质量,为相关部门的卫生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的要求,采取现场调查和实地检测的方法对上海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24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学评价。  其中,2000年以前、2000年-2010年间、2011-2017年间启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分

    2020-05-19 环境检测 190

  • 生活饮用水检测指标和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此标准为水质检测强制性标准,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聚星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提醒您,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检测。  生活饮用水检测卫生标准中提到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如下:  1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1

    2020-05-15 聚星检测 779

  • 生活污水检测机构及收费标准

    生活污水主要是城市生活中使用的各种洗涤剂和污水、垃圾、粪便等,多为无毒的无机盐类,生活污水中含氮、磷、硫多,致病细菌多。人类日常生活或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是水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主要是厕所粪尿和洗涤污水。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也常含有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虫卵;无机盐类的主要有氯化物、硫酸盐、磷酸盐、碳酸氢盐和钠、钾、钙、镁等。生活污水总的特点是含氮、含磷高。生活污水来自住宅、写字楼、机关或相

    2020-05-13 聚星检测 220

首页
产品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