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其中,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环境保护措施是指预防或减轻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管理或技术等措施。(二)期限验收期限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
2023-05-04 环境检测 375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 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23-03-21 环境检测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