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空调清洗第三方检测报告收费情况(卫监推荐单位)
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近年来,办公室、写字楼、商场和宾馆都已较普遍地采用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如果空调系统的新风量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很难保证室内空气质量,极易引起人群发生军团病、过敏性疾病等。由于有些使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单位为了省电,减少空调通风次数,致使新鲜空气不足。更重要的是,有些物业只注重集中空调的外部清洁,即清洗通风口,而对黏附在通风管道内部的灰尘,甚至死苍蝇、蟑螂、老鼠却无可奈何。管道内藏污纳垢,成为病菌生长的温床。因此,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对减少传染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的机会,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
2. 检测项目:
送风中嗜肺军团菌、 送风中细菌总数、送风中真菌总数、 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计数、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微生物净化消毒效果(一次性通过)、 风管内表面微生物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 颗粒物净化效率(一次性通过)、 连续运行效果(24h运行前后净化效果比较);
3. 检测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场所中,涉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能继续运行。
4.检测服务范围:
宾馆、餐厅、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酒吧、茶座、游艺厅、舞厅、咖啡厅、游泳馆、公共浴室、足浴、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商场、书店、候诊(车、机)室等。
5.检测依据:
GB/T18204.1-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
GB/T18204.5-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JGJ/T 177-2009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DB31/405-2012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
根据《上海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在新办、复核、续证时,应当提供一年内的卫生检测报告与两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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